关于地方政府征用农民耕地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1:11:03
事情是这样子的,今年4月份,我所在的地方政府征用了30多亩耕地,作为新农村建设,每亩地赔偿1万多元,5月份我将此事向国土资源部反映,估计是6月11日才收到,因为地方土地资源监察局的处理意见上就是那么写的,处理意见是在8月22日下发到我手上的,当时让我去签字,给了我份处理意见,上面这样写的”...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乡**村非法占地进行新农村建设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43条之规定,为此,我分局将依据《土地管理法》第76条的相关规定,报请市国土局批准,对**乡**村非法占地进行新农村建设的行为予以如下处罚:
1、 责令**乡**行政村退还非法占用土地4616平法米;
2、 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9232平方米;
3、 并处罚款23080。“

我当时看看能有这个处理意见已经不错了,所以就签字了,他们签字并没有让我签到处理意见上,而是给我一份类似法院传单的东西,签字完后,他们就让我等着吧,这一等就是等到10月1号,期间我也去咨询过进度,他们开始吧还接待说正在处理,后来再去,就避而不见了。

工程照样进行,截至到现在,今天是10月25号了,也没有见到任何动作。

给国土资源部再去信 已经没有任何声音了, 给驻地的新华社提交信息,结果网上都是报错,有朋友建议去纪检委走访,还有建议提交给新闻媒体制造舆论压力的,不知道到底该 怎么做

问题也不知道该提交到那里,只能拿高分来作为报答,希望熟悉这块的朋友给提点 实用 有效的建议。
百日行动的各地督导组的联系方式的请给个消息!非常感谢!

问题补充,我用一个重新申请的帐号在回答中补充,因为百度的问题补充有字数限制和次数限制,这里跟各位朋友说声谢谢,谢谢你们关心。

请大家注意问题的补充 帐号叫 土地问题咨询 的回答 再次感谢!

找当地投诉类新闻节目曝光,媒体能起到更有效的监督。这样才能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要相信有“理”走天下!坚持!

我们这里侵占土地也很严重,不知道老兄是哪个省的人?鄙人在此表示同情.
地方侵占土地的事很多了,(个人的猜想:国土局的既得利益不那么容易就吐出来.衙门口不对吧)现在各地大兴土木,搞不清楚哪片是公的哪片是私的,不能靠一个人跟一群人斗啊.
所以有几个问题要解决:你是受害人么?被侵害土地多少?被侵地的证据还有么?如果证据确凿,上诉是会赢的,上访恐怕不可以.

得证明土地是你的(或者你的委托人的)
证明是非法占有的
给地方法院递上诉状.
如果是集体所有的土地,事情就好办多了.

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事情搁浅了,你当时签字怎么不看清楚是签再什么上面,既然是对处理意见的接受签字就应该签再处理意见的原件上~

不然地方土地资源监察局可以有权当你没有认同这个处理意见~事情不了了之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我不要你的分,为了避免官官相互,你到别的省或到中央去吧.只是给你建议.因为之前也有类似问题,结果本地办不到的,外地或中央就解决了.

中国啊中国` 你应该去17大会议门口等着`记者多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