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房屋土地遗产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4:24:08
我奶奶2000年去世,留下一处房产,但因年久失修,已经全部倒塌,地上部分已成废墟.奶奶有三个子女--我父亲和两个姑姑,其中一个姑姑已经去世.现在打算重新修缮建造这处房子,请问新建造的房屋属于遗产范畴吗?是不是谁出钱建造产权就属于谁?因为此处地皮是祖传的,没有土地证,子女对土地使用权有继承权吗?如果有,已去世的姑姑的继承权应该如何继承呢?
是不是说现在不管谁,只要先办了土地的使用证,这块地的使用权就归谁?

宅基地,依法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任何公民均不享有所有权,只享有经营管理权、使用权,故不属于遗产,也就不会发继承关系。
因此,你应该尽快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或相关产权证明。不然这块宅基地就会改姓了。

不错,正常情况下政府应该收回这块地,重新分配了。

如果土地是无主的尽快办宅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