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后抚养权可以交换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20:24:34
离婚后6岁的女孩儿判给了妈妈,平常爸爸每月只见一次。今年9月份女孩儿上学了。前两天妈妈打电话告诉爸爸说学校老师对孩子的表现很不满意,考试10道题就对了2道、上课的时候总溜号、平时又不爱讲话。妈妈说她上的私企,每天很晚回来,很少有时间管孩子,告诉爸爸你是她爸爸也要负起管孩子的责任,孩子的父亲由此决定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请问这样合理吗???如果双方协商都同意交换抚养权,这样是可以的,是吗?

我是这位爸爸的女朋友,说实话我不希望他要回女儿,我是不是很自私,可事实摆在眼前,孩子就是他的一切了。有甚么办法能不让他要回女儿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1 不是孩子的父亲由此决定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而是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2 这是法律的规定,你思想上要有准备。

子女扶养权是父母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则可以变更.如协商不成,另一方可诉讼解决.

具体问题孩子的抚养权的变更是以对方的抚养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这个证据是比较难取得的。一般抚养权不能轻易变更的。但孩子如十岁以上是要征求孩子意见的。

双方协商之后变更抚养权是可以的,但最好有一份书面的协议,能够公证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