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能否有经济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4:56:18

期满后解除合同,没有经济补偿,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保密条款,则需要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即从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起,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然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