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要求是否合理...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7:26:21
用热得快烧水导致柜子起火,因起火所造成的热量间接影响房屋内少许塑胶扣板变形弯曲且造成房屋少许熏黑,事后房东要求交房屋损失押金1000(要求把墙壁熏黑处刷白及变形塑胶扣板换新)以上要求做到才给予押金退还.
可等我们把她所说的要求做完后.她因新.旧塑料扣板颜色不一至.而要求我们将剩余旧的塑--板换新.墙壁也因这种原因重新做过.意思就是把那间房子全部整修.(且押金条上只说房屋损失押金.也没注名其他事项)
请问这要求是否合理了。
可是押金条上没注名任何要求。就是房屋损失押金1000.
(今收小王交来房屋损失1000元.)要求都是他口诉.如果我们要通过法律,是否可以要回押金了。
我们租房的时并无签定任何合法手续.并交纳了一定的房屋押金.就写一张押金条.上面注名住满3个月才退还押金.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 停止侵害; (二) 排除妨碍; (三) 消除危险; (四) 返还财产; (五) 恢复原状; (六) 修理、重作、更换;(七) 赔偿损失; (八) 支付违约金; (九)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 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就你说的事实,应该属于财产损坏赔偿案件,承担民事责任方式应该为“修理重作更换”和“赔偿损失”。上述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仅对于受损坏部分,其他未损坏部分,房东要求重作不能成立。
房租押金实际是租赁合同的保证金,在租赁结束时,如果没有赔偿事项或者赔偿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押金理当退还。

民事纠纷,你可以拒绝,以你们的押金条上写的为准。如果他在要求,上法院,也是你们赢。
白纸黑字,不容抵赖的。

不合理
不用管他
不退钱就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