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罪名是什么.这算不算袭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1:42:13
我昨天喝多了.骑了个电瓶车.拐弯的时候被一个正在倒的车撞上了.然后不愿意.就打电话叫来交警.当时喝多了.什么也没想.交警拉我上车的时候我不愿意.就踹了几脚.裤子上被踹了几个脚印.后面听他们说我还扇了那交警一巴掌..这如果算下来的话.最坏怎么弄?拘留还是判刑?没有真正的打。就是踹上了几脚.这严重吗?我是说正规法律上来说..
不严重.就裤子被踢了几个脚印.好象还煽了一巴掌.

刑法关于罪名的这一分类并没有袭警罪。但是,你可能妨碍公务罪!按照《刑法》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看你当时打人的情节轻重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2款已经规定了妨碍人民警察执法,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应注意下列问题:

1 本罪的对象限于三种人:

(1)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各级人大代表;(3)各级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须注意,上述人员都必须是依法正在执行某种公务期间,才能成为本罪对象。

2 行为人具有妨害公务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此处须把握三点:

(1)妨害公务的实质,是阻碍上述人员依法执行其职务,具体表现包括使其不能执行和不能正常执行其职务;

(2)妨害公务的方式,除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可以暴力、威胁方法,也可以是非暴力、威胁方法外,其余都须以暴力、威胁的方法实施才能构本罪。但应明确,在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作任务的情形下,须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本罪;(3)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的,必须是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才能构成本罪。

应当注意,对于刑法或者司法解释已经单列罪名的妨害特定公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