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是否构成诈骗罪,怎么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7:51:12
我有一亲戚(A),别人(B)托他找人买房子,给了12万,但没有买到房子,然后(A)就租了一个小区的楼房给他(B)住,住了4年,(B)又把这房子以16万价格卖给了(C),(C)最后知道这房子是租的,就让(A)赔偿17万,(A)同意了。但在短时间内没有凑到这么多钱,一直给人拖,对方不耐烦后把我亲戚告了。这是不是诈骗?这种情况应判多少年?是法院来人逮捕还是接到传票自己去法院?一般几天接到传票?

A和B有故意侵占财产的嫌疑;B与C有非法交易房地产的过错;如要起诉,刑事为自诉案件,法院是不可能派人来逮捕的。至于立案,B与C要完成共同关系人的举证,因事属非法要完成合法取证实属不易……如按经济纠纷提起民事诉讼,就不可能产生逮捕一说而只存在传票的实施了。
以此,本人建议A既然承认错误,并答应赔偿就应尽快履行免生事端。不然,B与C再与房主一道联手,就行成自然证据链而不需举证,直接报案侵吞财产并连锁诈骗,刑事、附带民事一起来,那可是没救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