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史实说明为什么 没有主权就没有人权 ?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6:35:10

我要先指出来,这其实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即人权是不是高于主权。西方国家一般主张天赋人权,每个人都拥有上天赋予的种种权利,神圣不可侵犯,没有任何人可以剥夺,如,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追求幸福的权利等等。
西方国家主张在某一国家出现侵犯人权的现象时,一些国家可以联合起来制止,甚至武力干涉,这势必干涉国家主权。
而发展中国家一般比较珍视自己的主权,认为西方国家以人权为接口干涉国家内部事务。自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有着近百年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自然采用了后一种观点。
言归正传
人权是在既定的社会中,所有的人都有资格基于最低限度的道德准则,以提供义务为准备而提出对自己所需要的权利的主张。
人权按照享有人权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
国家,社会,公民团体作为一个人的整体也享有人权,即民族的自决权,国家的独立自主权,反对种族歧视及外来干涉,国家利用本国资源发展权等。集体人权是个人人权的前提。
当国家主权受到侵犯,集体人权自然不复存在。
而个人的人权也不能得到保存。覆巢之下,岂有完卵?国家的产生正是为了保护个人的权利和自由。
晚清时期,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家主权丧失殆尽。而西方侵略者凭借其强大力量,在中国横行霸道,取得种种特权。

治外法权,外国人在中国犯法,中国法律不能给与制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保存。
开设工厂,残酷压榨中国的劳动工人,工厂条件极差,工作时间很长,报酬很低,《包身工》一文描述了中国工人在洋人的工厂里的悲惨境遇。
贩卖华工出国为奴隶,中国政府贫弱无力阻止。
鸦片战争之后,鸦片贸易合法化,清政府无力禁止鸦片的输入,吸食者众多,严重侵害了中国人民的生命健康。
等等等等。
因此我们认为,没有主权就没有人权,
当国家主权受到侵犯时,就丧失了公民的集体人权,国家也无力保护其公民的人身,财产,等各项人权。
当前一些西方国家秉承“新干预主义”,以人权为借口,侵犯发展中国家的主权,必须予以警惕

半殖民地时期的清政府就是最好的例子。清政府在当时就没有主权,当时的中国人也就没有人权。自己好好想想。

因为你弱小
别人就会因为自己的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