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已经将增值税发票认证,后发生退货,要开红冲发票.请问以认证的发票开红冲有时间限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5:24:47
客户的财务说,只要发票认证了,申请办理红冲就没有时间限定的.是这样吗?

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6〕156号

  税务上认证后退货没有时间限制,仅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时间处理。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十五条 《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第十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附件4)。《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
  第十七条 《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
  《通知单》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通知单》应按月依次装订成册,并比照专用发票保管规定管理。
  第十八条 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所列情形的,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第十九条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只要认证了发票,就没有时间限制开红字发票了

一个月内

客户已经将增值税发票认证,后发生退货,要开红冲发票.请问以认证的发票开红冲有时间限定吗? 国税,增值税发票,能不能代客户认证?? 增值税发票在认证后,对方要作废在当月,那已经认证的发票该怎样去掉这个认证呢? 请问已经认证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在两个月后税务通知失控,是什么原因 我的增值税发票给客户发过去了。但是刚看到我已经给别人报废了。现在怎么办?谢谢 增值税发票只有认证后才能抵扣吗 由于客户疏忽忘了认证增值税发票了,可是已经超过了90天,我们还有可能给他开负数吗(北京地区) 客户将增值税发票在未认证前丢失了,要求重新开具,请问需要什么手续,同时我方又不会受税务机关惩罚 增值税发票认证 认证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