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继承现金遗产,法律上需要父债子还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2:55:27
爸爸去世的时候,没留下钱,只是那房子是他和我妈妈买的,其余什么都没留下.
但是他生前欠朋友的钱,我们做儿女的有义务替他偿还吗?

有人欠爸爸的钱,20年前的几万,现在还是还一样的数目吗? 如果对方家庭没有偿还能力,如何要他偿还? 还一些也好啊`~~
补充一下:什么样的算继承了遗产?? 只算金钱的吗??
他欠的钱都是自己去做生意或者跟朋友做生意啊 之类的 没有给我妈用啊

第1点: 《婚姻法》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2点:法律上没有规定儿子一定要父债子还。
如果你继承了你爸爸的遗产,那你就要继承他的债务。除非你 不继承他的遗产,那你就什么事也没有。(有时候遗产大于债务或遗产小于债务)要不要继承你自己选
第3点:20年前的借款可能拿不回了,《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的20年诉讼时效期限。权利人不只或着不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已被侵害,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经过20年的,法律不再保护其权利。(你要知道你爸的权利是在何时被侵害的才行)

你的案子有点复杂。
1.公民的财产不仅仅指现金财产,还包括不动产,有价证券、权利凭证等。公民死亡后,以自己生前的财产清偿自己的债务。债务清偿完毕后的财产才可以继承。搞不好你爸爸的债务是你父母的共同债务。如果是的话要由你爸爸妈妈共同偿还。
2.20年前的债权要看约定什么时候偿还。若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超过,且超过了20年的话,这笔钱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要回,除非20年内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否则超过了诉讼时效。债务人自愿履行的当然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