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组建中国的爱狗协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9:48:01
不要让狗在成为不文明养狗人的替罪羊!!!
狗已经经过了,多少年的驯化?根本没有独立在自然界生存的能力了!~
人们不能做到文明养狗,还这样烂捕烂杀。难道人类非要灭绝世界上多少其他物种,才能证明自己是高级动物吗?

狗也有智力,也有感情,仿佛我们手中抱着的不会说话,不能自理的孩子一样!~狗还和人类的孩子有一个相同点,就是都是我们人类创造的!~~

现在狼都面临绝种了,更何况是狗呢?如果人把所有对自己有一丁点的动物都杀掉,那么世界上还有什么?

请大家多提建议!!

按照国务院1998年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团管理实行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审批、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政府部门或政府授权的组织是社团的业务主管单位,其主要职责,是配合登记管理机关做好社团筹备、成立、变更、注销、年度检查等工作的审查及违法处罚调查,负责社团日常业务的监督管理等。民政部门作为登记管理机关,主要负责社团筹备、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年度检查、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等工作。业务主管单位与登记管理机关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形成制度化双重管理机制。
找到业务主管单位并经其审查同意,这项行政前置审批的设置,其积极作用已遭到众多学者的质疑,其弊端甚多,由于论述较多,此处不再多言。鉴于双重管理体制弊远大于利的现实,今后我国应废除之,代之以行业协会成立后与政府合作的制度化规定,例如,可在法律或政策中规定:政府建立若干个由行业协会、专家等利益相关方组成的行业发展咨询委员会,形成制度化沟通的机制;行业协会必须接受政府依法作出的授权委托等决定;行业协会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有义务协助政府的经济工作,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