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6:26:35
我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10级,因为赔偿款还没下来`!我想辞职!是不是在职与不在职的员工赔偿是否不一样?区别在哪?如果我现在辞职的话对自己有哪方面的不利?我们公司人事告诉我,如果不辞职的的话对我以后有个保障,她也说的很模糊,我不是很清楚她的意思,我主要想知道的就是我现在辞职与不辞职哪个对我更好些?
10级能有多少赔偿?

这个好象没有什么区别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7--10级的保险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从保险基金里出的,其中10级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这部分是单位出的,各省、市会制定具体标准的,有地方差异;
上述第(2)条是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才由单位赔偿的,所以,如果不辞职第(2)条是不能享受的。
所以,我认为,辞职不见得就是对自己不利,所谓“保障”我觉得是工作的保障,辞职后能再找到工作的话不也是一种“保障”吗?另外,我在《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其他一些法规中也没有发现,如果不辞职单位会将上述(2)的钱分滩然后按月付给劳动者的条文。

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 第29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伙食补助费 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 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 第4款
1、标准: 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 第6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 第30条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 停工留薪 第31条
1、标准: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工伤职工在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