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条法律问题,我想知道答案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23:27:57
甲在郊区有栋房子,得知政府要在附近开条公路自己的房子要被拆除!乙想在僻静的地方购买一套房子,甲得知后主动向乙提出卖房子给乙,两人交易后。乙得知房子不久便要拆除随后要求甲退还房款,双方告上法院!
法院是怎么判决的?

典型的欺诈行为,属于可撤销合同,甲应当退还房款,并赔偿乙方的损失。

《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退还房款

甲退还房款,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