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不需要付补偿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0:30:25
合同期内,因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岗位,故公司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请问需要付当事人补偿金吗?如在试用期内的第二个月、第三个月应该怎么处理(合同为三年以上的)

公司有理由调整岗位吗?
1、 如果是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2、 如果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人不能胜任工作的,应当支付补偿金。
3、如果没有理由而调整,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应支付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