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出面怎样才能办理离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7:22:47
婚后发现对方已有过婚使,并在结婚前几天刚办完前婚使离婚手续,现有一小孩属女方抚养,当得知这一切属欺骗行为时,女方提出坚决离婚决定,但男方一直不同意,并为了逃避在异地分居两年也不肯同意离婚,女方感到绝望,面对这样固执的一个人,该如何才能办掉离婚手续呢?并且男方在外地的日子,从不过问女方困境,也从不赞助小孩的生活学习费用,都是女方在承担,男方宁愿挂着有名无实的婚姻就是不肯离婚,怎样才能办掉离婚呢?

根据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建议可以根据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申请法庭予以离婚请求。
在第一次开庭对方不到的情况下,第二次开庭对方依然不到,在事实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要求法庭做出缺席判决。如法庭不接纳,可在半年或一年后再次以感情破裂,异地分居两年,对方拒绝抚养孩子为由申请离婚,并要求对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以及其他各种索赔。这时候,90%的情况下法庭会判离。

法院判决~~欺诈+两年分居,肯定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