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的书记员是干什么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04:08:29
最高人民法院的书记员是干什么的?
好考吗?需要哪些能力和资格才能考入?谢谢!

1、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人民法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大多数审判员(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做起。书记员(委任制)一般属于国家公务员(政法专编行政编制),但有些地区也有聘任制和聘用制的书记员。
  2、书记员职责:各级人民法院的书记员由本院院长任免,主要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辅助性事项,如开庭的准备工作,保管证据、整理卷宗、处理文书工作,司法统计工作,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工作,协助审判人员进行调查以及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等。

最高院的书记员是为满足审判工作需要而聘的合同工
招录对象及要求

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1、具有北京市户口或在北京有住房;

2、年龄在18至25周岁;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

5、身体健康。

报名时间:2007年10月25日至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