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突然解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5:54:11
你好,我们公司总部在北京,在广州有个业务部,广州并没办理各种相关的执照,当时签合同是邮寄至北京总部签的。由于各种原因,突然解散。总公司说要我们调整到北京上班。但是我们是在广州,由于地区等各种原因,根本不可能去北京工作。请问我们公司这样合理吗?
我们员工可不可以就此要求公司作出一定赔偿?

如果你不能去北京,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合同,那依照劳动法公司应当按你的工作年限,每年付给你一个月的平均工资,但最多支付12个月,为补偿

那是一定要赔偿的,没有疑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