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算重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5:28:50
男女双方在一起而且有了小孩,但又没有登记结婚!现男女双方都各自有男女朋友,若其中一放结婚或者同居的话属于重婚吗?
女方曾怀了别人的孩子。。。

如果双方同居且有子女,即构成事实婚姻!若现在一方与别人同居,是不认定重婚的!除非二次同居均构成事实婚姻!

如果双方没人追究,且对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权无争议的情况下,一般只要不再同居了,所谓的同居关系就自动解除了.

单独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是不予受理的,(除非符合婚姻法3条、32条、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还有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会受理。

所谓事实婚是指,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共同生活的关系。而且重婚罪在主观方面具有直接故意。事实婚应该在解除同居关系后解除。在实践中,一般同居不会构成重婚的,一般是会问你同居住所的邻里是否认为你们是夫妻来确定你们是否动用了夫妻名义。还应注意,婚姻法上是不承认事实婚的.

不算重婚,现在婚姻法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在民政局登记过的婚姻。 本就没有结婚的嘛,哪里来重婚之说呢?对孩子的定义是非婚生子女,但是应享受的是婚生子女的待遇, 父母都有义务抚养他长大。

那是为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