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和房子有联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5:15:52
孩子的父亲有病不在了。住院期间孩子的母亲没有拿一分钱。都是孩子的奶奶拿的。他们现在住的房子是爷爷的名字。现在孩子的母亲拿房子威胁。如果不给房子就不养孩子。请问孩子的奶奶应该怎么办(孩子只有5周岁)如果她把孩子仍下不管,法院是否可以判她遗弃罪。

为什么要过户给母亲?
先问问,母亲自己现在有房么?住在哪里?
在这件事上,母亲出于自私不想平白养活孩子,孩子是个拖累,这谁都理解,但是这也是一种责任。
所以说。对于母亲来说房子和孩子是他的自身利益所在。两者联系到一起才能给他保障。不能一棒子打死说他多没天良或多贪婪。
而对于爷爷奶奶,说真的,对于这个孩子,他们也有抚养的责任,如果他们觉得,亲妈怕拖累丢给我们,对我们也是拖累阿,那就只能说现在这个情况,孩子对谁都是拖累,对谁都是责任和利益的关系。

我建议,如果母亲也的确没地方去,有他的困难,并且老人没有其他儿女,倒是可以和母亲达成个协议,大致内容包括:

1。母亲可以有居住权,但没有产权,产权还是由爷爷掌握。但是只要母亲对孩子尽到了应尽的抚养和教育义务,爷爷奶奶就不能够剥夺母亲的居住权。
2。居住期间,母亲在此居住不可带异性回来居住,以免产生不便。
3。如果母亲再婚,则母亲可以在爷爷奶奶允许后继续居住,但不再有居住权。
4。母亲享有居住权时,要付出一定的生活成本。(主要是买菜做饭的事情,这个商量决定。但明确一下会更好。)
5。如果两个老人都不在了。想把房子留给孩子的话,孩子满18岁,则由孩子继承。如果没有满18岁,则由妈妈站为掌管,但妈妈没有任何交易权,待孩子满18岁,再转交孩子全权继承。

可以判的,显然的遗弃罪。

1> 母亲是小孩的法定监护人,当然可以判。
2> 房子是爷爷的名字,所以不属于孩子父亲的遗产。
3> 法院判了又如何?判她每月给多少生活费?她不执行又怎么办?申请强制执行?她跑路又怎么办?
4> 最好协商解决。比如写一个协议,房子可以给母亲住,等到孩子成年再把房子过户给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