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懂的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8:18:39
这件事情是有关婚嫁的。
男子(我哥)和女子双方家庭彼此同意结婚。
男方按女方所说给付了礼金。
可是给完钱的当天晚上。女子就开始提出过分的请求。(列举几项:结婚后在家玩乐不去做事。即使有的新的家具家电等亦要换新等等过分要求。给钱前的要求只是说喜欢男子。并无其他要求。)
否则就不去打结婚证。(分手的意思)
男子家庭的经济条件亦不是特别的宽裕。答应能够做到的自然会慢慢做到。女子不依。说这样要5个月后做到了再领证。
而且女子脾气很差。(交往期间经常会打骂男子)
在女子主动提出分手后男子家属于是提出要归还礼金的要求。可是女子不肯。
经过了1个月的协商无果。男方决定以骗婚为理由提起诉讼。
想问:可以成立吗?谁赢的把握更大。(如果有其他更好的起诉理由。敬请告知。)
(附:男子把自身的经济能力说的比实际的高。是否影响诉讼结果?)
懂法律的专家答复下。
谢谢!
本来男方是不打算那么急着结婚的。可是女子一直催着。从男子带她回家只1星期就要我们给钱了。而且我们发现女子的生活习气并不好。事后半个月不到。她就结交了新的男友。

如果照1楼回答说。那就没有办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吗?那我哥哥家就白白这样损失几万块吗?

有司法解释,如果男方家庭环境的确很差,并且可以举证出因为彩礼而是家庭陷入困境,那么一般这样的彩礼就可以得以返还,看情况你哥哥的家庭环境还可以,那么估计就不行,因为彩礼在法律上是属于赠与行为,赠与合同一旦生效就使彩礼的所有权转移,所以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婚姻属于人身关系,可以受《合同法》调整吗?

楼上说法不妥.

在以前有过的判例是:订婚后给了彩礼,又没有结婚的,一般法院是支持返还的.因为男方给彩礼是以女方答应结婚为条件的,也就是在双方订立了婚约后进行的.
本案中,"男子(我哥)和女子双方家庭彼此同意结婚。
男方按女方所说给付了礼金。 "完全就是订立了婚约后,女方又悔约了.
男方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如果有证据证明是骗婚,则也还可以提起侵权诉讼要求返还.
另外还要看具体彩礼是多少了,要是多了话,返还的把握很大.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很明确: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所以,要回彩礼没问题.

起诉骗婚,不成立。肯定败诉。还要付起诉费的。
其实男女双方是合同关系,即为了结婚而订立了附条件的合同,条件就是一旦结婚合同就成立,否则就不成立,所以才给的彩礼。
虽说是赠予合同,但也是可以撤消的。
最好通过协商,或者到村镇机构要求调解,不到万不得以不要诉讼,如诉讼因起诉对方违约,要求撤消合同。
建议:把家庭条件说的差点,为了结婚你们借了外债,生活很困难,另外把女方的一些过错讲一下(暴力、恶习),有利于你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