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情我是否应该赔偿?是否会败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7:01:08
事情是这样的,家门口有个早市,当天中午去早市买东西,由于是中午了,人少了很多,我推着自行车买菜,看到卖藕的,于是将车停在身旁,自己俯身去挑藕,刚要挑的时候,就听背后有个女的,说我车挂到他的裤子了,让我赔钱给她,说裤子好几千,不依不饶的,我当时要报警打110,她说她打,可是听她一打电话,不是报警,而是叫了很多帮手来,于是我自己赶紧打了个110,由于事发地点距离派出所很近,警察到来的时候和他帮手同事到来的,估计有警察的原因,他们没敢怎样,警察说去局子里录口供,我就去了,可是等了他们很久都没来,于是警察就让我走了。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道昨天接到传票,那个女的把我告了,要求赔偿各种损失,精神损失、营养费等等。。。。

我想请教一下,这种事情我有错吗?是否应该赔偿?是否会败诉?这种事情明白人一看就知道是碰瓷的,我现在该怎么办,请帮帮忙吧,谢谢大家了。
她要提交证据是很难的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难赢还是他难赢?

现在等着开庭,到庭上,你不用提交证据,由起诉一方提出证据证明如下:一、你的车子刮了她的裤子。二、是因为你的原因导致了你的车子刮了她的裤子。三、裤子的价钱。四、为什么要你赔偿那么多钱。
当然你也可以提交证据,以证明诸如完全是她自己原因造成的,等等。
她要提交证据是很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