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情况法院会判离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0:12:22
结婚后老婆一直住娘家。每个月就回来和老公住5天左右。住娘家也没有什么正当理由。和她谈过几次。她写过保证书说每天回来可是仍然没有每天回来。另外她有经济收入可是家里的经济开支她一分不肯出。这样的情况我去打官司要求离婚法院会同意吗。

依据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应该可以,如果你实在想离婚肯定能离的,只不过时间问题

差不多可以离,因为他不属于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