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上的人口都有瓜分房子的权利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2:57:37
我公公姊妹四个,我公公家庭条件好些,所以我家小姑(公公的妹妹)想要爷爷奶奶的户口迁到公公婆婆家,我想请精通法律知识的朋友点播:1.爷爷奶奶户口落户在我公公家后,有没有权利分得公公婆婆的房子? 2.我和我老公住的房子,房产证也有公公的名字,爷爷奶奶是不是有权利分得我们的房子?3.户口落在公公婆婆家,是否意味着小叔(公公的弟弟),小姑(公公的妹妹)就可以不赡养两位老人了?谢谢!

户口本上的人口在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的情况下,别人没有权利单独取得这个财产,户口本上的人如果和被继承人没有亲缘关系或者被继承人留有遗嘱单独给予某人,其他人都不得分享继承财产。如果房子权属不清,那么可以视为家庭共同财产,家庭成员当然可以取得。
  房屋的产权跟户口没有关系。物权法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只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姓名为准。登记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如果房屋是房主婚后取得的,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包括他的配偶,即房屋公有人)健在,那么任何人都无权瓜分房产。因为合法私有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房屋所有权人过世(或其公有人过世),那么该房屋就是他的遗产。该房主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力继承。这里所说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他们的继承顺序是相同的,并无先后。所以,跟户口没关系,而跟血缘有关系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房地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开始。法定继承顺序分两种。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继承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法,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还规定:房地产继承应是权利与义务的双继承,即遗产在清偿了债务后才能继承。要想继承到你父亲的名下必须你爷爷的户口上所有人到公证处公证,证明他们同意才可以!

你说的情况属于继承。在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的情况下,别人没有权利单独取得这个财产,户口本上的人如果和被继承人没有亲缘关系或者被继承人留有遗嘱单独给予某人,其他人都不得分享继承财产。如果房子权属不清,那么可以视为家庭共同财产,家庭成员当然可以取得。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房地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开始。法定继承顺序分两种。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继承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法,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还规定:房地产继承应是权利与义务的双继承,即遗产在清偿了债务后才能继承。
要想继承到你父亲的名下必须你爷爷的户口上所有人到公证处公证,证明他们同意才可以!
办理手续及缴纳费用如下:
房屋继承过户需要经过继承权公证(当地公证部门办理)和继承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