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赞成女性婚后应该随夫姓?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9:04:15
你们是否觉得女性婚后应该在全名前面加上丈夫的姓氏?
请说明你是男性还是女性,赞成还是不赞成?

中国古代为“夫姓+本姓”的形式,如马姓女子嫁与王姓男子,女子婚后特别是亡后就只称“王马氏”。1929年5月,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民法》第四编第三节第一千条,首次对“夫妻之冠姓”作了法律表述:“妻以其本姓冠以夫姓。赘夫以其本姓冠以妻姓。但当事人另有订定者,不在此限。”中华人民共和国, 1950年的婚姻法第11条规定:“夫妻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作出了夫妻在姓名权上完全平等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第一款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现代的中国大陆除了在族谱和墓碑外已经几乎完全不用这种形式。
如方瑀嫁给连战以后叫连方瑀,例如前布政司司长陈方安生,香港在正式场合中冠上夫姓的女性多为政府官员或名门望族的女性,所以,如果是嫁给名望家族,加夫姓反而是一种地位象征

I'm boy 十万分赞成!而且不要在前面加,直接把姓改了!

现在已经不是旧社会了 不提倡妇随夫姓拉

无所谓。看女人愿意不愿意了。

不(这应是最符合问题的答案吧……好无聊的问题)

什么年代!还有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