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妻子再婚应每月给10岁女儿多少抚养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04: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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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个问题最高法院有规定,分两情况:“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另一种情况,“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按有关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就是说可以按月或按年给,当然要是手中掌握大量的财产的情况下,按标准一次性给齐,也是可以的。
在什么条件下,可能会遇到要求给付子女抚养养费的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下情况要给子女抚养费: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3)未结婚,有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4)其他情况。如成年但仍在上高中的子女的父母,应给子女抚养费。

妻子在婚同样有义务直接抚养女儿。如果交给他人抚养可参照丈夫抚养的情况。一般是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当事人收入定的,大多是她收入的百分之二三十。如果教育、生病等大项支出,另外给予。

生活费,学费,在没有人照顾的情况下你必须担负起监护人的觉色。

所有生活费```

谁是女儿的监护人呢?
光钱有用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