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孩子户口本上的籍贯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7:19:01
我和老婆结婚后没有把户口办到一起,现在孩子出世了,户口也现在已经办了.我和老婆是两个城市的人,孩子的户口我把他落在了我老婆的城市,但是户口本上孩子的籍贯仍然写的是我的城市,我想改成我老婆的城市,但是派出所的人不让,说不好改,孩子的籍贯必须跟着父亲.
不是说现在户口随父随母都行?为什么派出所的人不让把孩子的籍贯改成我老婆所在的城市呢?

户口本上面孩子的籍贯要填写孩子出生时爷爷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

而且,每个人的籍贯的标准填法都是按照这种要求填写。

按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规定,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

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

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

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扩展资料:

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中国的户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

当时诸国征战,人口成为最重要的资源,没有之一。

赋税、夫役、兵丁,皆出于人口。人类进入信息时代后,人们自由活动的范围更加广泛、相互交往更加频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