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发货人与货款收汇人不一致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9:24:22
急!急!急!

我司在5月份的时候生产了一批货物要出口到荷兰的,但那时候我们还没取得自营进出口权,只能以我们总公司的名义来出这批货物,所以这个时候荷兰的货款就打到了我们总公司的帐号上,但后来由于种种原因,这批货物一直没有发出去。

到10月份的时候我们才开始发这批货物,这个时候我们公司已经取得了自营进出口权,但这个时候我们忘记了要以我们总公司的名义来出荷兰的这批货物,而是我们自己做好商检,报关,核销什么的。

我现在想请教大家的是我司该如何做才能让这批货物转为是以我们总公司的名义来出口的?谢谢大家了!

为什么要转到总公司的名下?如果你公司都已经收汇并且核销了,就没什么问题了,把钱从你总公司要回来就行了.

有难度

用背书试试
在单据后面以总公司的名义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