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居住的小区楼下门面房要开饭店,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9:00:04
我所居住的小区楼下有一排门面,买房的时候开发商承诺不会卖或租给饭店经营者,但是最近其中一个门面已经在装修成餐厅了,我向小区物业管理和业委会反映都没用,现在即将装修完成,我想通过自己的力量向相关部门反映,那么首先我要参考一些国家对此的相关规定,由于不太会使用搜索,现在还没找的,请问谁可以给些链接,谢谢!

这个问题你是问对人了,让百度知道之星来回答你!

  对于饭店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是油烟/污水和噪声,其中直接影响最大的是油烟,最难整改的也是油烟,即使是安装了油烟处理设施,在刚装设施时能达到国家标准,但是由于日常维护不到位,经常会出现扰民的现象.尤其是煮比较辣的菜系时,例如川菜,湘菜,辣椒味道是很难除去的.

  为了避免饮食业的扰民,饮食娱乐项目的选址、布局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在下列区域和场所禁止设立产生油烟、恶臭、噪声、振动、热污染的饮食娱乐项目:
  • 住宅楼;
  • 未设立专用烟道的商用和综合楼宇;
  • 商住综合楼宇中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
  • 住宅区、文教区、疗养区或其他特殊区域(区域规划配套的服务设施除外)。

  所以,楼主所说的小区,在小区建设时有国土部门的建设规划,如果建设规划中门面部分是商用性质且不违反以上要求,才能设置饭店.在深圳,这样的项目如果没有环保/卫生/消防的前置审批,工商部门是不能发营业执照的.建议楼主到当地环保局咨询.

  相关法律资料,供你参考

  饮食娱乐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指南
  http://www.szepb.gov.cn/template/publisher/main.template?templateType=detail&articleId=4b2f11c404e4977b0104e82802b301de&channelId=4b2f11c40408cb68010408cd92e300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