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和土地的归属权,分属两家?还是同属一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3:19:05
大概六七年前我家盖了一排猪舍,占用了我伯伯家的一点地(只是全部猪舍的部分),当时因为和我爸是亲兄弟的关系,他也同意的,没签什么协议就盖了。而且我们家也给了他家同样大的一块地做为交换(到目前为止他家还在我家给他家那快地上耕种)。现在两家有点矛盾,我伯伯想要要回那块地,他的理由就是当时没有协议为证,不承认那块地是我家的(还说要拆了猪舍)。后来到村委会协调,村委会也认为哪个地是属于我伯伯家的。请问各位法律专家现在这块地及猪舍的归属权属于谁?请详细一点,非常感谢!如果要打官司我家有没有把握。不甚感激!

我看了你的说法:

建议你不要打官司,这样对你家没有好处,还是想办法协商解决吧,即使不好协商解决也要向别的办法,要是打官司的话你家没有赢得希望。

别太冲动了!!!

集体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的个别情况下,才可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目前,中国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来源有:①乡(镇)、村企事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来源:第一,依法使用集体土地(参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标准进行过用地补偿和安置);第二,1982年以前通过与被用地单位签订协议使用的集体土地;第三,1962年以前调用集体土地没有退还的;第四,1982年以前农民集体自行使用本集体的土地;第五,过去经有关领导批准或同意,并进行一定的土地调整或补偿的;第六,沿用已撤销企、事业单位闲置的土地。②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权来源:第一,集体拨用;第二,私有宅基地转来;第三,通过继承、购买房产使用集体土地。③农业用地集体土地使用权来源:第一,与集体签订承包合同;第二,与原承包人(使用人)在集体参与下签订转包合同;第三,承包开发利用集体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第四,以拍卖、协议、招标等方式有偿取得集体荒地的开发、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有以下三种形式:①宅基地使用权。公民对其在农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使用权客体的范围一般以房檐滴水线为准,房屋所有权人只对房檐滴水线内的土地享有使用权。对于房屋周围的空地,如果这些空地面积和宅基地面积之和不超过该房主人依法可使用的宅基地面积的最高限额,可以作为宅基地进行使用权登记,但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两年)作为宅基地使用,超过面积多占部分,应退还集体耕种。新修房屋,一般应利用原有的宅基地、空地和荒地,尽量不占用良田。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除经土地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