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的前婚儿子有权继承或分割丈夫和我的财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2:06:04
律师及法律界人士你们好!我的丈夫是中国人,美籍。丈夫曾经有过一段婚姻,离婚后他们的一个儿子判给了前妻。那么丈夫的前婚儿子有权继承丈夫和我的财产吗?如果有权继承,那么他是第几继承人?谢谢各位!!

首先应当分清遗产,遗产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包括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及其他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享有的合法份额。作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如果没有遗嘱,有权继承这些财产中应当尤其继承的份额,即按继承人数平均分割。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有权继承他父亲的财产,因为血缘关系不因为父母的离异而产生变化。他属于第一继承人,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第一顺序为:父母、配偶、子女。

有权继承他父亲的财产

你的财产你丈夫的孩子是没有理由继承的。由于你丈夫是美籍,所以应该是按美国的法律来处理遗产的归属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遗产由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