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在来伤害我的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7:49:14
我妈妈今年35岁双腿在1988年出过一次车祸,双腿被车轮压断了开车的司机把我妈妈送到医院仅仅花了3万元不够医药费,他说好在拿来10万给我妈妈治疗费生活....,一直等不到人了,去过交警大队人家说没见人见人了就抓,我家的所有物资都变卖了才勉强撑过去,至今我家我妈妈不能出门没有残疾正,成天在家生气我爸爸也没有办法只好做点吃的出去买钱维持生活开销,9年的时间这场车祸给我家带我无比痛苦,
我是大儿子,希望挽救这家庭了,求求你,帮帮我爸爸妈妈给点指教
问题补充:我妈双腿没了,我爸妈的状况能不能上班啊干个啥活?能吗??

据实情由交警队出证明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社会救济并最低生活补助,你爸爸可继续做他的小生意先将生活维持下来。同时,注意留心给你家造成伤害的司机踪迹,发现就报警在刑事起诉同时附带民事索赔!

根据民法规定。。。有过错的一方应该赔偿损失的。。。你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如对方不执行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你妈妈现在的心情一定很沉重,你如果真正想帮你妈妈,除了像楼上的去注意肇事司机,去注意追回损失以外。一定要注意你妈妈的心理变化,不一定要一直注意的她的病痛,有时候让她做点事情,说不定还可以转移她的痛苦,让她找到她还是有用的信心。
现在很多地方有手工活,可以带回家的,如果你不嫌弃可以去帮她联系。或者看看你妈妈有什么兴趣。

应该让单位领导给你爸找个工作,
照顾下。
或者,
你也要早点自立,
去挣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