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离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7:55:59
我的爸爸很早就去世了,然后妈妈一个人带着我生活,后来妈妈自己买了一个房子,之后又找了一个,这个男人没有工作,他一直在骗我和妈妈,说自己做什么做什么,我妈妈和他结婚还没有4年,在这期间他以我妈妈的名义借了1万6千元钱,我们家本来就不富裕,妈妈身体又不好,还钱的话会很辛苦,而且他对我们一直不好。
我想问,如果要是离婚的话,财产要怎么分,那个男人的户口已经落在我们家里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是我妈妈买的,婚姻期间那个男人没有赚到过一分钱但是结婚的时候没有做婚前财产登记,离婚的话那个男人要是要我们的财产怎么办,如果要是打官司,我妈妈会不会比较麻烦,另外,如果钱不够请律师怎么办?
望大家帮帮忙!!!在此谢谢大家

一、房子房产证日期要是早于结婚日期的,可算做婚前财产。
二、以你妈妈名义借的钱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你妈妈是不知情的就算婚内债务,得共同承担。
三、那个男的虽然没有嫌到钱,但是新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已无几年后转化的规定。除非双方对婚后财产协议约定外,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姻期间的得平分。
四、无钱请律师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你好,依我国民法和婚姻法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

1.你妈妈买的房子是你妈妈的个人财产,你是否落户在你们家都没影响。房产证上的日期早于结婚时间,即可证明
2.这不到4年时间你,你家所有挣来的钱,刨去日常开销就是共同财产
3.如果结婚期间购置过家俱、家电也是共同财产,但如果是你妈妈娘家出资,那是你妈妈个人的财产
4.他所借的债务是否用于家庭,如果不是,则是他的个人债务,他个人承担
5.这种情况必须打官司,如果你妈妈和他能谈得好的话那也行,没钱请律师可以到司法局要求法律援助,其实请律师也不贵的,这种小案子我们这收200块一宗
6.建议尽快离婚,时间拖越长,共同财产就越多,他就越占便宜

要是打官司,法院要对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分割,处理。
你放心,房子不是共同财产,因为是婚前买的,我所说的共同财产是婚姻期间添置的财产,要与你妈的个人财产区别开,婚姻法对个人财产做出了规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确定了共同财产后,怎么分看婚姻法这一条: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要说的是他以你妈妈的名义借了1万6千元钱因该是共同债务,对此婚姻法也有规定: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