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周的土地被人买走了,以后怎么走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00:58:07
有人要办厂,要把我姨父附近的土地都买走,我姨父不想卖。对方说,不卖可以,但你周围的人都卖,以后你外出要从空中飞出去,不要经过我们的土地。
请问这个问题要怎么处理的,如果对方当真不留一条路,或留了路不许我姨父进出,我姨父可有理由起诉?

如果没有其他道路通行,你姨夫有权要求对方留出一条道路通行。这是基于不动产相邻关系产生的相邻权,对方如果不通过通行方便,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通则》

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民法通则解释》

100.一方必须在相邻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应当予以准许;因此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101.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但有条件另开通道的,也可以另开通道。

成为“钉子户”,这个悲哀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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