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继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03:57:38
姚某由于疾病而死,留下一套房屋和农田,请问:财产如何继承?姚某有兄弟姐妹,父母,妻子,两个女儿。
协商不好,按法律是怎样的结果?

根据《继承法》第二条的规定:姚某的遗产包括“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具体为:姚某的收入;姚某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姚某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姚某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姚某所有的生产资料;姚某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姚某的其他合法财产。《继承法》第四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五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上述规定,姚某的房屋和农田承包经营权(除承包合同特别约定,姚某死亡该承包权收归发包方外)属于遗产,在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由其父母、妻子、两个女儿继承。

如果协商不好,姚某的父母、妻子、两个子女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遗产继承的诉讼解决。

亲人协商一致后,去公证处公证就可以了.

如果没有遗嘱,则姚某的家庭财产首先一分为二,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半是妻子的。然后妻子、父母、两个女儿作为第一顺序人平均分配剩下的一半。兄弟姐妹没有继承权。农田是集体所有,非个人财产,不能继承,承包经营权则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