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批露了,你能把我怎么的?法条的表述简直不知道什么意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4:18:35
甲是生产水果的,委托乙帮他卖,乙找到买主丙,乙知道丙和甲有仇,如果跟他说他是代理甲卖的,丙肯定不买,所以没说,后来丙买了水果,却拖欠货款,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受托人不应当向委托人甲批露第三人丙。乙只能自己去向第三人丙行使权利。。。。。。”(以上话语来自专家在著作中对法条的分析)
我就整不明白,我就披露了你能把我怎么的?我若是乙,我就不自己去找丙要债,我就跟甲说——艾,他买东西不给钱,你找他去吧。。。。。甲会告我?

在乙明知如果披露就不能达成合同的情况下,仍签订合同,乙是有过错的,没有尽到代理人的义务,甲可以向乙要求相应价款。

本来就是这样做的啊,看看合同法关于委托合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