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被别人故意打断 跪求大哥大姐们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13:57:39
我的朋友是一栋大厦的保安,07年10月份的一天晚上执夜班凌晨4点多钟,有三个人去那栋大厦的2楼酒吧去喝酒,到楼下无故去踹酒吧的大门,(我朋友当时在吃夜宵,)就去语言阻止他们不要踹门,其中有一个人就问我朋友“你吃的是什么?”我朋友就说“饭”。那人就说“你吃的是屎”。我朋友就说你们“每天吃什么我就吃什么。”那三个人就上来围殴我朋友,我朋友就用对讲机叫其他同事下来帮忙。他们三个人就来殴打抢夺他的对讲机,导致我朋友的右手大母指折断。当时医院医生检查为(右手大母指折断和轻微脑震荡)后经法医坚定为轻伤。
请问这样的事情在法律上会怎么处决那三个人?和我朋友的人身伤害赔偿问题?
问题就是说法医判定的是轻伤

你在问一下可能没个指头的坚定都不一样

作为故意伤害罪,群殴执法人员,不轻呀

大拇指断怎么是轻伤呢,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给你看看这个罪行的资料吧,看了你就了解了。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和处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 行为人有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对此应注意以下两点:(1)伤害行为的非法性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伤害行为是合法的,如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一定伤害的,则不构成犯罪;(2)本罪故意伤害的必须是他人的身体健康。自伤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特殊情况下可能构成其他罪,如军人战时为逃避军事义务自伤身体的,应按照刑法第434条的规定,以战时自伤罪论处。

2 构成本罪的伤害程度限于轻伤、重伤、伤害致死三种情况。轻伤以下的轻微伤和一般的殴打行为,不能构成本罪。至于重伤、轻伤、轻微伤区分的标准,应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为准。

3 本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因伤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伤或者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本罪。

4 对于刑法明确规定以其他罪论处的故意伤害行为,应按照刑法有关条款定罪处罚,而不能以本罪论处。

5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另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犯本罪的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故意伤害罪的认定问题

1 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主要在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