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日本不回来.女方在中国起诉离婚.是否生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9:39:24
男方在日本不回来.女方在中国起诉离婚.是否生效?
我要如何办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所以你可以在你当地的法院起诉,法院人民应当受理,对男方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后,男方不应诉,一定不能到庭参加诉讼,也不能依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出具书面意见,但在诉讼实践中,人民法院依然可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可以起诉离婚

去当上级人民法院起诉就可以了

但理由不是不回来,是长期分居,情感破裂

可以起诉,判决也是生效的.

法院经过送达程序后男方还是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判决具备法律效力。

肯定生效~~~~~~~

当然生效~~~~~~~啊!你可以参考《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