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配?不足五年的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6:36:14
婚后以老公的名义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截至到目前不足5年时间!贷款老公已经全部还完!不管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钱毕竟都是老公出的,女方不想无偿占有的!
现在离婚,女方想把购房款给老公然后把房子要过来了!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吗?那种方式最方便,快捷和节省过户费呢?
或者那种分割方法对女方更有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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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进行房产分割不属于所有权转移,不存在5年的限制,办理过户也不需要交纳契税等费用,只交纳登记费。

婚后取得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该财产是何方取得的(有财产协议的除外)。

夫妻离婚进行房产分割不属于所有权转移,不存在5年的限制,办理过户也不需要交纳契税等费用,只交纳登记费。婚后取得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该财产是何方取得的(有财产协议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