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地区社会保险缴纳比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8:58:04
目前我刚刚成立了一家公司,对员工承诺试用期过后为其投社会保险。青岛地区社保基数最底是1012元,企业要负担32.4%,即332.95元。请问,是否可以与员工商定企业少负担一部分?比如20%?而员工多负担一部分?这么做违法吗?

如果你是公司参保的话,是按照员工的工资为基数,但是不能低于社平工资的60%(我这里的规定)

如果你跟员工商议的话,原则上是违法的,实际中看你怎么操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