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摔伤,学校要负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8:51:39
我哥哥的女儿上小学,因为学校组织文艺表演,我哥哥的女儿被安排去排练,然后就在休息的途中,被其他同学推倒,摔伤了,想问一下懂法律的朋友,像这个情况,学校在这方面需要负责任吗??

当然。如果不能证明学校已经尽到了提醒、看管等注意义务,当然要负责。
这个案例中,学校没有能够好好组织,在组织活动过程中出现了问题,要负责人。但应该是部分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一般来说是需要的
不过如果是10岁以下,学校要100%负责任,因为10岁以下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老师有责任照看学生安全。
10岁以上视行为能力而定。一般来说对小学生都要负责的。
同样。他的同学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