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22:02:15
我的合同05年12月31日到期,一直都没有签,我2月9日写辞职书,辞职日期到2月16日,也就是没按照之前合同所说的"要一个月提前申请"可是上级说不行哦,合同到期没走人就表示默认合同的存在.我现在将辞职书改到3月8日,现在有事情可以提前走吗?那样会扣工资吗?另外本人的社保公司有权利扣吗?
我的辞职书是06年,上面忘记说年份了啦,
按理我合同到期至今两个多月了呀`还需要我支付违约金?

如果你要辞职的话,你可能要支付违约金。工资是不会扣你的。而且就算你要走,也必须在递交辞职书后继续工作一个月才能离职。

你公司同意你辞职,并且你支付了违约金之后,你们公司就应该在你离职之后1周内给你办好所有的离职手续,无权扣留你的任何资料。

还有如果你在江苏的话,只要你没有签订附加的违约补偿合同,你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最后,提醒你,做人要厚道,做事讲信用。游戏人生的同时也要遵守游戏规则。

一楼说的不对,你的合同到期,公司没有再和你续签,你可以到劳动部门告他们,或者你和公司商量一下,让你走,并且他们无权扣你的工资,社保还是要帮你交,你还可以打12333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