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什么是代位继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3:29:26
请举例说明,谢谢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必须具备如下四个条件:
  (一)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

  (二)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不受辈份的限制。”

  (四)代位继承人的代位权基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成立,如果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就不能成立。 另外,在代位继承中还应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或遗赠。二是不论代位继承人的人数多少,他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指的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在继承开始时,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继承人之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继承制度。该晚辈直系血亲就是代位继承人。这里虽然有很多个继承,有点绕口,实际上很简单,就是说孙子女辈代替父母辈继承祖辈的遗产。为什么呢?因为父母辈在祖辈之前就死亡了。除了代位继承的情形外,孙子女除有遗嘱外,是不能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的。不是法定继承人。并且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之中。
我们国家是承认遗嘱的效力的,老同志可以立遗嘱,将财产留给自己的孙子,但是注意,如果继承人缺乏生活来源应当为其保留维持生活的基本分额。就是说即使立遗嘱,也必须为其行为能力不完全的儿子留一定财产以维持生活。
举例如下:
1、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