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2007买了个独栋的房子,有房产证但是没有土地证,一打听土地证被开发商扣下做抵押向银行贷款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1:51:57
我家2007买了个独栋的房子,有房产证但是没有土地证,一打听土地证被开发商扣下做抵押向银行贷款了~

要真的,这合法吗?

土地证那玩意怎么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来啊~?

没有土地证有些什么影响啊~对于交易和占有~

出了这样的事情怎么办才好啊~

一般是房随地走,房子和土地是一块流动的~~开发商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开发商履行合同有瑕疵,可以要求其履行应负的义务,拒不履行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没有土地证就意味这没有土地的使用权,也就没有了基于土地而产生的其他权利。

抵押没有解除前不可能取回土地证,你可以要求认定合同无效,要求开发商退还房款,并赔偿损失。

《担保法》

第四十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涉及不动产权变更或抵押等行为都必须双证齐全
这件事不可能只是你一家
你可以联系其他业主联合起来找开发商交涉
不行再走法律途径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的产权是分开的,我认为没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