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车尚未年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5:17:26
今天公司的别克在广州南沙港快速路上被一货车追尾

车尾损坏严重

交警到场之后判定对方(货车)负全责

对方保险公司(中华保险)到场之后也认定这个事实

但去到定损时对方保险公司以我们的车没有年审为由拒绝定损

(公司最近换司机,可能交接的时候没有搞清楚,所以,年审9月过期但没发现)

而肇事方当时一听到保险公司这样说,当场就走了,说要我们和保险公司交涉

请问,现在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最快的方式是什么?

另,我是否可以向对方索赔因此造成的损失?(如误工费、车辆维修期间的租车费用等等)该如何操作?

万分感谢!
谢谢你的回答
但我后来问事发地的交警,他说只要起诉肇事方就可以了,到底怎么回事啊?
另,是否可以请交警协调处理?总觉得上法院起诉实在太麻烦了。
还有,我的车是否可以自己先去修理?修理之后能否凭发票索赔到全部金额?(车自从买了到现在一直都是在别克维修的,使用的都是原厂配件,较贵)

问题总算告一段落了

可能最初找的定损员和肇事者有关系吧(他只买了第三者,自己还要负责20%)所以第一次定损的时候诸多借口(欺负我们都不懂理赔这些),后来等我们搞清楚状况之后他又叫我们过去定损,随便看一看,甚至没有拆检就定了,6000都不到,然后肇事车就很拽的跑了,之后几经波折都毫无进展。不过还好,昨天找到定损部的主管,总算同意拆检,现在定的价格和车厂的报价算是比较接近了。现在车已经开始在修了。

我是深圳太平洋车险部的,根据你所说的,中华联合保险公司肯定是不对的,专业一点来说,比如这次事故,他的全责,那你的车对于对方车的保险公司来说就是“三者车”,他的车称为“标的车”,根据保险条款中的规定,三者车不管年审与否,标的车的保险公司都一定是要赔的,如果要拒赔的话除非是肇事方的行驶证过期,这个道理一般定损的都知道的,我想你可能是在沟通方面和他们有点误会。因此造成的损失如误工费、车辆维修期间的租车费用这些保险公司是不赔的,只能和肇事方司机协商。处理的方式是:你直接拿到交警当给你开的事故认定书去修车,定完损后打电话查到对方保险公司给你核了多少钱然后让对方过来给你买单,你开发票给他就可以了。前提是他的车行驶证没过期

我是武汉市的交通警察,让我来回答吧。保险公司明显是不合理的,是在推卸责任。且不说你的车辆没有年审,就算是报废车也必须对你进行理赔,车辆没有年审,属于交通违法行为,由交通管理部门对你进行处罚罢了,和赔偿是不相干的。你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拿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想事故发生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当然,你所提出如误工费、车辆维修期间的租车费用等等也属于合理的要求,不过,要记着,被告的顺序是第一:对方的保险公司,第二:对方的车主(行车证上的车主),第三:对方的驾驶员本人。这样,根据法院的判决书,你的问题可以很快解决。

车如果未参加年检,保险公司是不予以理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