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2003年举行了婚礼,到现在也没有邻结婚证,是否有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1:51:03
我们在2003年举行了婚礼,那时候是按照父母的意思做的,在一起生活存在矛盾,长期异地分居,到现在还没有邻取结婚证,现在我想和她解除这样的关系,有关事宜应该怎么办?

都没结婚证,还不是想分手就分手啊(还只能说是分手,不能说离婚)。

举行婚礼是一种风俗,也可以说是仪式,但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只有在相关部门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的夫妻才识合法夫妻,才受法律保护!如果你们没有子女,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没有疑义,那么分开就可以了!

我国"婚姻法"是不承认事实婚姻的,事实婚是指: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共同生活的关系。如果双方没人追究,且对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权无争议的情况下,一般只要不再同居了,所谓的同居关系就自动解除了. 单独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是不予受理的.除非符合婚姻法3条、32条、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还有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会受理。

祝你好运~!

没有结婚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婚礼办了 并不代表你们结婚了 领了结婚证 而没办婚礼 那也叫结婚 所以只是分手

现在的婚姻法里已没有事实婚姻一说了.没证,想分就分,没有阻隔.其他的方面(法律以外)只能协商解决.

非法同居

恩那,没有法律保证,想分手就分手吧
还真不能说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