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问题 谢谢大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2:31:42
书上讲,“外购和委托加工的已交纳消费税的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可以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
请问第一:这个已纳消费税的烟丝,怎么知道它已经纳税了,是在发票注明了,还是默认的销售额中已包括了消费税?
第二:既然有已经纳消费税的情况,是不是也不纳消费税的情况,能举个例子嘛?
第三:如何鉴定已购烟丝,是否交纳消费税啊?

消费税是价外税,原则上是商品的交易额之外再多交一部分钱,作为消费税,就是说你买商品的时候,人家说价钱多少,再付钱的时候,你还要另外多付消费税部分,作为对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这样你就知道你已经完税的了~(实际买卖中可能不同,还是习惯于说一个总的价钱,你可以问是否包含消费税)对方应该给你消费税完税凭证,作为你的抵扣凭证
如果对方没有给你代扣代缴,那就需要你自己上税,有的商品虽然属于消费税纳税范围,但不必代扣代缴或是不必每一环节都上税,这样就是有不纳税的情况~

据京国税[1995]118号文规定:纳税人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代扣代缴凭证上注明的已纳消费税税额在当期应纳消费税税额中予以扣除,纳税人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以及直接销售的,无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扣除已纳的消费税。

一、烟和烟丝属于消费税的税目。销售方缴纳消费税

二、题中提到过烟丝作为生产卷烟的原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就可以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

三、代扣代缴凭证上注明的已纳消费税税额在当期应纳消费税税额中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