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商部门要求个体换照的合法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7:29:47
我在2005年来到江西省会昌县,与8月份准备开个小店。在20059月15号办的地税登记证,有效期2005年9月15号至2008年9月14号。11月15号办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2005年11月14号至2007年12月30号。
然而不到一年的时间,2006年8月间地税的来人通知要换地税登记证,办证要交多少钱具体数字就忘了。今年轮到工商来换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了,用张纸打印了个《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换照工作的通知》,盖个会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章,就向我们收取150元的换照费用。
那各种证印上证件有效期做什么。反正下个通知就要交换证费用。这个费用到底合不合法。中国要物价局做什么,物价物价,就是各种事务的定价,然而就知道成天算计老百姓大米别卖贵了,中国那么多的行政单位,自己印个收费通知就收钱。反正中国的物价局没权管。
从城市来到县城才发现中国为什么越富的地方越富,越穷的地方越穷,本身穷,开个小店一个月能挣多少钱,行政单位还拼命搞我们这些人的钱,说说我在会昌碰到的收费情况,每个月交50元工商管理费,每年叫团体费160元,每个月根据门面的宽度收取每米3元的卫生费,交卫生费我觉得是合理的,然而收费的标准我不敢赞同,根据门面的宽度收取每米3元,晕啊,这样的话,门面宽3米的一个小书店和同样门面宽3米的4层楼的饭店收的卫生费是一样。既然开店肯定要给自己的店搞个店名的广告牌吧,嘿嘿,行政单位又找到理由收钱了,根据广告牌的大小每天每平方米3毛钱,厉害啊。谁说中国没人才啊。收费理由是广告牌占用他们的道路,收取的占道费,晕啊一个月才挣多少钱啊,除了房租,水电,税收,再没事让你换换执照。
发了这些牢骚,再想想要不要开店了吧。估计准备关门大吉了。

与物价局的不作为无关,体制问题,试想,一个单位要想真心为人民服务,只有人事财政自己掌撑,别的说什么也白答,物价局、工商局本身就是县城科局,人事、财政都在县里,工商局多收钱,上交财政的就多点,物价局的局长都是县里委任的,涉及到县里的利益他能管?除非局长不想干了,情况和纪委一样,摆设

恨死这帮 B YANG CAO 的了!!
我和你同样是开店的,也是小店!
不是一般的难!这些部门就会搞咱们小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