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购经济适用房的新地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2:49:31
我听说,现在申购经济适用房,不用去崇文区,东花市了,在各区县就可以申请,请问各区县申请的地点应该是哪,顺便说一下,我是昌平的请问申购的地点。

关于经适房审核新标准中市民最关心的一系列问题,这两天就将出台配套政策。”昨天,北京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记者还从市建委了解到,按照新审核标准要求设立的市、区、街乡三级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机构已基本建立。今年年底前,各街道、乡镇的资格审核窗口将陆续开放,受理市民申请。
  按照新的经适房审核标准的相关内容,今后本市居民再申请经适房购买资格,将不用再前往位于东花市的“老”审核窗口,而改到市、区、街乡三级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机构设置的窗口办理。据悉,东花市窗口是新标准出台前,本市办理经适房购买资格审核的唯一窗口。新标准出台后,随着市、区、街乡三级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机构的建立,多个新审核窗口将取代东花市的老窗口,承担经适房购买资格的审核工作。此举方便了市民,同时,各级机构的介入也让审核工作可以进行得更加细致,有利于让经适房政策真正惠及保障性人群。
  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还向记者透露,东花市原经济适用住房审核窗口将于近期关闭。记者昨天前往该审核窗口,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尚未接到关闭窗口的通知,暂按旧政策进行审批。现场的申购表格也还是旧表格,只需填写购买人及其配偶,不需要填全部家庭人口数。

  新审批流程四大环节
  据北京中原三级市场部专业人士介绍,申请者需要准备《购买经济适用房住房申请表》,户口簿、身份证,住房情况证明,年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2.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人户分离家庭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
  3.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建委。
  4.备案:市建委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建委予以备案。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经过备案的申请家庭建立市、区县共享的住房需求档案。

  根据市建委上面的消息,在昌平的话应该是所在街道的房屋管理部门申请,我估计街道没有这个部门,你还是直接去昌平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