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应该从轻处罚? 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1:01:02
您好,有点问题咨询您! 因为班车司机把我们的人哄下车,我生气就打了司机一拳.他报警去了派出所.因为当时有其他人跟着来到派出所,并且在中间说和,我就带他去了医院.花了500元看病后把他送到家.晚上我又花了100多元买的营养品.转天早上我又开车带他去医院换药,过了两天我又花了100多元,买的水果和一些营养品.后找到中间人去他家问怎样解决,他马上脸一翻,谁帐也不买.他就是想往死里整我,他鉴定为轻微伤,后又补充鉴定为轻微伤.后又专家最终鉴定为轻微伤.一连三次结果还是轻微伤.他什么事都没有,张口就要精神损失费. 营养费. 误工费.和以后后半辈子的养老钱.共计10万元.三次鉴定后变成了最少2万.他没事,可是这么胡要瞎要也没法调解.派出所说调解不了只能拘留了.我想请问现在派出所让我去签字,说拘留我10天.我觉得我并没这么大罪过.并且也去他家看他了,也给他看病了. 现在派出所给定为欧打他人.请问我这种情况能不拘留么?有什么可以约束他的么? 谢谢!~!我想请问您.我知道他会起诉我,也会接受法院做出的判决.
我是不是应该属于情节不严重的.只罚款可以么?或者是不是应该5日以下.如果对我作出拘留10天的处罚,我不接受可以复议吧?

按照你所说的情况,公安机关可以对你进行治安拘留,拘留期限为10天以下。(具体几天,公安机关可以依据你的情节自由裁量,根据你说的情况,应该属于情节不严重态度又好,可以不拘留或者5日以下拘留)如果你不接受公安机关对你进行10天拘留的处罚,可以提起复议。
拘留期满后,对方如果起诉到法院,按照法律规定,轻微伤赔偿标准为1000元以下(所有项目包含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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