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的失业保险,到劳动局报到时(按规定的60天)晚了一天,请问有什么补救的办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00:44:47
我是07年9月1日与单位脱离关系的,按规定在脱离关系后60天内到归属区劳动局报到。但我是11月5日(周一)去的,晚了一天。劳动局电脑里已经没有我的个人信息。要是按时报到的话我可以享受三年的失业保险金,共计3000元左右。现在晚了算我自动放弃。请问我还有什么补救的办法?

按照政策来说肯定是没有办法了,除非你跟劳动局的人熟悉,让他们把你的信息从新录一遍再从新审核就可以

失业保险金不能享受到三年,最长不超过24个月。